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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税收违法 "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正式运行

发布时间:2024-04-01 15:39:41

  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计划规划
  2. ESCA是什么
  3. 电子税务局快速操作指引是什么

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计划规划

2012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国税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夯基础,谋发展,求实效,继续巩固了良好的税收发展态势。

一、2012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税收收入实现平稳增长。去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全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主体税源增长乏力,组织收入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情况下,全区国税系统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制定增收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实现了组织收入的平稳增长。全年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109.5亿元,同比增加43.42亿元,增长4.07%。完成总局计划的100.3%,完成地方政府计划的100%。呼包鄂三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总量仍占绝对优势,东部盟市的收入增速明显加快。虽然2011年的收入增长比例没有往年那样高,但我们投入的精力更多,付出的艰辛更大,成绩来之不易。

(二)依法行政得到有力推进。2012年,我们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部署,大力加强税收法治建设,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积极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要求,大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等各项审理工作制度,全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16起,涉案金额4.37亿元。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追究,共查出执法过错行为5798项次,追究金额超过13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执法状况调查评估,全力推进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不断加大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严肃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全年共查补入库税款22.44亿元,缴获各类假发票42.3万份,有力地维护了税收秩序。

(三)税收调控职能得到有效发挥。2012年,尽管税源严重不足,组织收入压力较大,但我们仍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认真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西部大开发、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等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收94.64亿元;办理出口退(免)税20.6亿元,同比增长6.32%。此外,我们还提出了服务和促进自治区“双百亿”工程、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的税收工作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纳税服务得到不断优化。2012年,我们不断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纳税人相对集中地区投放了69台自助办税终端。继续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全区旗县级以上实行联合办税的单位已经超过30%,形成了进驻政府服务大厅、国地税联合共建、互设窗口互派人员等三种联合办税模式。在稳步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免填单服务系统,得到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热线受话量月均超过14000条,同时有效提升了回复准确率。开通了网上12366在线答疑,开放了12366知识库。改版升级了区局门户网站。

(五)税收征管科技效能得到较大提高。2012年,我们重点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确定“3+2”试点模式,有效提高了基层的税收征管水平。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减轻实体办税服务厅压力,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纳税人。上线普通发票网络查验系统,为社会各界查询普通发票提供了一个平台。以重要风险指标分析为重点,按季组织开展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做好金税三期试点上线准备,开展了自行开发软件与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对接需求分析工作。陆续出台各种税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加强对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出口退税的风险预警和日常管理。上线运行了出口退税网上预审系统,提高了出口退税信息化建设水平。

(六)基层建设得到不断推进。2012年,通过开展大规模的调查研究,区局党组更深入地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情况,更全面地了解了基层的基本诉求,更直接地听取了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一批有见地的调研文章,解决了一些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新招录的公务员绝大部分安排到基层一线。经过深入研究,制定下发了《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国税系统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这是2011年乃至今后若干年我们抓基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地也非常重视,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通过新建、置换、维修等各种方式,改善了部分基层税务机关的办公条件和生活环境。坚持中央和地方两条腿走路,积极争取经费支持,初步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干部津补贴待遇偏低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全年组织针对基层干部的各类培训300多期,培训4000余人次。

(七)队伍建设得到持续加强。2012年,我们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训,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党校举办了旗县级国税局长培训班。加强税收专业化人才培养,与湖南大学、天津财经大学联合举办了在职研究生班。给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同志提高待遇。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的人事问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所提高。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我身边的好税官”、“建功立业模范”评选和“文明杯”规范化服务竞赛活动,10个窗口服务单位被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单位”,10名职工被命名为全区“百佳文明服务标兵”。

(八)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2012年,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和日常重点工作一起列为督办项目,逐部门逐岗位地进行分解,实现了廉政风险监控的全覆盖。结合实际编写《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手册》,制定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不断完善监控工作流程。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期间,自主组织活动1037次,与地方联合组织活动38次,有9个项目受到表彰。组织开展了惩防体系建设重点部门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继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我局在自治区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取得第2名的好成绩。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完成了对盟市局第二轮巡视检查工作。

虽然全区国税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干部队伍年龄普遍偏大,整体素质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活力不足、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区执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依然存在,基层征管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经费供应保障性不强,人均占有水平偏低,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牵扯了基层局领导的工作精力;历史形成的一些涉税纠纷、劳务纠纷、协税员身份认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化解,维稳工作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是制约和影响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税收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以及全区财税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国税实际,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全区国税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尽快使学习教育覆盖所有系统党员干部,让干部职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深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把握,找准国税部门贯彻落实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小康社会和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发挥好国税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认真策划、集中报道,广泛宣传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工作成效,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宣传的浓厚氛围。

----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坚持依法征税,规范税收秩序,确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增长5%的必成目标,奋力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的期成目标。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寅吃卯粮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空转虚收现象,确保收入增长的货真价实。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深化重点税源行业专题分析,建立完善税源景气指数、行业发展指标特征库,反映宏观经济运行状况,预测税收变动趋势。研究开发行业和地区风险预警和评价模型,定期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进行评价和分析。提高收入分析准确度。根据经济发展、政策调整、内外环境等因素变化,抓好收入形势分析,预测税源增减情况,制定组织收入预案,强化收入质量考核。探索开展税收流失估算工作,促进收入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统计、银行、地税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对重点税源的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不断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和依法行政知识轮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建立税务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个案批复制度,提升执法质量和水平,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合理下放审批权限,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后续监管。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巡视检查、督察内审和执法监察等综合监督作用,提高监督效能。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净化执法环境。依法化解涉税矛盾。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在解决涉税矛盾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及时办理复议案件。

----认真落实税收政策。根据我区的产业特点和民族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推进税制改革调研,从税收角度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保质保量地落实到位,更加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做好营改增准备工作。与先期试点地区加强联系沟通,围绕试点行业做好调研测算,提前研究推行方案,提前储备培训师资,提前部署风险防控,确保营改增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实施。强化各税种管理。加强税收政策执行与各税种管理的跟踪问效,修订完善各税种管理的制度办法。开展货物和劳务税评估核查,抓好所得税专业化管理,严防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国际税收管理。

----继续深化征管改革。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注重基础,务求实效。确保金税三期按时上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完善的双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准备和迁移方案,提前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确保金税三期于2012年5月在我区顺利上线。完善3+2试点模式。将税源专业化管理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认真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大力构建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税源专业化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以重点行业税收管理为突破口,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途径。建立国地税信息共享和协作管理机制,明确大企业管理权限,积极筹建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强化对企业税收风险的综合分析,建立和完善涉税诉求处理机制。继续优化纳税服务。巩固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提高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强网上办税厅建设,因地制宜办好纳税人学校,着力打造好纳税服务四大品牌。持续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展纳税服务资源。针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切实抓好机制创新和各项服务措施的落实,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稳步推进基层建设。按照区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引导基层单位探索实践新思路新举措,务求取得新突破。统筹规划,上下联动,协调推进基层建设工作。在群众比较关心的制度化建设和队伍管理方面有新动作,在改善基层税务干部经济待遇方面有新进展。开展“我为国税献计策、做贡献、树形象”系列活动,听取基层的声音,实实在在为干部职工做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领导干部首先带头,为干部群众当好榜样。适时召开基层建设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解决实际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班子考核评价办法,逐步建立起区局对盟市局、盟市局对旗县局、旗县局对具体岗位的全覆盖绩效考评体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以一线税务干部为重点,以提升岗位胜任能力为目标,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快税务干部学校建设进程,突出高素质专业骨干培训和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提升学历教育,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的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积极向总局人才库推荐各类人才,建立起覆盖省市两级、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的系统专业人才库。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试行公开遴选制度。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推进税务文化和税务职业道德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民生工程的落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认真梳理前五年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抓好后五年工作的谋划和实施。以建立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为载体,以深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为重点,积极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不断增强税务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意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办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确保廉政教育常态化。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依法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加大对“两权”运行的监督力度,强化监督合力,努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对盟市局开展第三轮巡视检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部分盟市和旗县局开展专项巡视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案件查办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防“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与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等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二、ESCA是什么

中国电子签章公安鉴定统一平台系统(esca)”是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北京印信通电子印章安全认证中心共同采用数据大集中的管理模式统一建立的电子印章数据系统。

编辑本段esca电子印章发展历程

一、esca电子印章的进展情况   2003年12月,经信息产业部国有电子商务认证机构管理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批准,北京印信通电子印章安全认证中心正式承担全国电子印章软件服务平台的技术研发、推广及服务职责。   2004年03月,由北京印信通电子印章安全认证中心研发的“电子印章ca管理应用系统”通过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面检测。   2004年11月,“电子印章ca管理应用系统”正式启动,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系统开通新闻发布会,会上诞生了全球首份使用esca电子印章三方签署的电子合同。   2005年05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召开电子印章工作会议,明确指出:电子印章作为一种新型的印章章种,须依法纳入我国公安机关治安特种行业管理范畴。   2005年10月,“电子印章ca认证应用系统”应用数据集中管理模式通过国家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科技部、国信办、国密办等相关部门权威专家联合论证。   2006年10月,电子印章认证系统开始与国家金税三期工程税务申报系统进行技术集成,为广大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提供电子签章及公安鉴定服务。   2007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印发《辽宁省电子印章审核管理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省为单位开展电子印章治安管理工作。   2008年7月,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向十二个省及一个直辖市商务厅/局发函,推荐电子印章应用(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广东省、安徽省、湖南省、福建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   2009年3月,辽宁省数据中心和广东省数据中心建设竣工。   2010年5月,北京印信通出资500万元与中华环保基金会成立了印信通环境保护基金。   2010年7月,印信通环境保护基金捐资并联合辽宁省环保厅、辽宁省团省委、辽宁省学生联合会共同举办了“辽宁省大学生环保创意大赛”。   2010年9月,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使用esca电子签章,实现税局与纳税人之间无纸化办税。   2010年12月,印信通电子印章异址备份数据中心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里水培训基地正式落成并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联网。   2011年1月,广东玺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并通过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验收。

特点

1、技术的成熟性和可靠性   “系统”按照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对电子印章的审批、制作和应用各个环节的进行监管,确保电子印章持有者的身份真实可靠,防范安全电子印章持有者冒名顶替,其主要特点如下:   2、审批制作严格,从源头杜绝造假   电子公章(或名章)的审批,要求用户在线申请并持相关文件离线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经身份确认(个人名章则还须调公安户籍管理信息)批准后才能制作电子形态的公章(或名章)。所有审核、认证、制作的人员都要有授权,才可进入全程监控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而伪造的电子印章无法登陆本系统。   3、确保电子印章持有人的唯一性   电子印章具有不可复制性,签章过程不可抵赖性,已签文件的唯一性,能够确保电子印章持有人是唯一的,而物理印章持有人可以不是唯一的,发生问题后容易造成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4、便于系统管理和监督检查   电子印章是建立在技术保障(而不相信任何人)的基础上。每一次使用,系统会自动记录使用人姓名、使用时间、使用次数,信息自动生成签章日志。各单位领导可以随时查询签章日志,以便监督电子印章的使用情况,科学管理。而物理印章无法实时记录使用情况,只能将风险寄托在印章管理人员的道德标准和良心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5、绝对的不可否认性   “签章系统”不支持篡改已签署过的文件,而物理印章存在可以倒签合同、篡改已签署过的文件等弊端。   6、事前信用查询、防患于未然   “签章系统”用户可以事前查询其他电子印章持有人及其相关信息,避免受骗上当;而物理印章则必须等发生事实出现后果,才能由司法机关查询或进行鉴定。   7、有较高级别的安全性   存储电子印章的key盘如果遗失,可立刻申请挂失停止使用。即使来不及挂失,被他人拾到后,没有用户口令也不能登陆“应用系统”使用该电子印章。而物理印章如果遗失,后果和危害则是显而易见的。   8、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电子印章可以实现网上异地签约,从而为使用者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物理印章需要法人授权或法人亲自签约,因签约所产生的差旅费用远远高于电子印章的使用年费。   9、实现了电子印章的动态管理   整个“管理应用系统”处于公安机关动态管控之中。有人再利用“印章”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很容易被发现。特别是被列入黑名单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可在管理系统中即刻被锁定并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限制电子印章的使用,能够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经济损失。

三、电子税务局快速操作指引是什么

一、注册和登录路径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二。注册和登录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已做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登录帐户适用于已经在原国家税务局注册的纳税人。可以用以前办公室的账号和密码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他们可以使用ca盘登录。

注:实名登录的纳税人可以办理自然人业务和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期内,纳税人可通过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非实名办税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实名登记,使用实名登录办理业务。

(1)实名登录

已在原地税自然人网大厅注册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纳税人首次登录,点击【用户注册】,根据实名注册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如图1-图4所示。

2.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以用自己的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和切换

(1)【企业税务】模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自动带出企业税务模块中的企业信息。选择一个企业,点击【企业录入】,处理该企业的相关业务。如图5所示。

(2)“个人税务”模块可以带出自然人的信息,点击“个人录入”可以办理自然人的业务。

(3)选择“企业税”,点击右上角,在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之间切换。

4.用户授权和授权审计模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在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收税人需要授权才能获得企业的【收税人】权限。

(1)企业税务人员申请授权的途径:

(1)点击税务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定。

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图6

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然后输入信息并确认。

(2)企业授权确认:

纳税人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然后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批。审批时,纳税人的权限可以修改,点击批准授权绑定成功,拒绝授权绑定不成功,如图7所示。

(3)企业主动增加税务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添加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定,如图8。

纳税人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税务-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成为该企业的税务代理人。如果拒绝授权,绑定将不会成功。图9

5.税务授权的内容:

(1)申报支付:您可以办理优惠信息的申报、支付、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以处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种类的验证、发票的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等。

(3)其他业务:未申报支付及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2)账户登录

适用于已在原国税厅注册的纳税人,可使用原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如同所示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p>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相关问答:国税网上申报,出现“您为认定申报的税种”是什么意思?

有以下几种可能: 1、首先确认当前日期是否处于申报期,非申报期内国税网上申报服务器关闭,不能进行申报。 2、其次确认本月需申报的税种,当前征期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每月1-15号申报,所得税季报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1-15号申报) 3、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且以前月份皆能正常申报。请重新登录网上申报软件,软件会弹出“您尚未建立征期,是否建立新征期”消息框,此时点击【否】按钮进入软件,在软件信息页面中通知栏下删除所有通知信息并重新下载,查看通知栏里是否存在一项字号为“000000000661”、标题为“重要通知”的通知信息,双击查看该通知信息的内容,如果通知信息内容为“您为非正常用户,请与